后只好饱受打击地坐在角落,觉得自己一生都没有希望了。那样的场景,简直是想起来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而他们欣赏的,大多是一些从小就练声,20岁刚出头就能顺流地操起名族唱法的小青年,这样的人,我无法成为,即使我死后变鬼也不愿意上他们的身。从小就离家的哥哥,估计是没有受过这种折磨的,不知道“去ktv唱歌”,简直就是本家族年轻人的禁语,居然就活生生地提出了这种邀请,姐姐上次来,不过是一起去逛了街,妹妹上次来,我根本就没有去见他,弟弟也不过只是得到了一起吃饭的待遇。这个邀请,让我在办公室里呆坐了10分钟,到厕所洗了三次手以后才稍微平复了下来。到了约定的ktv,我发现那不是一个我以为的地方。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里应该是可以“叫小姐”的k歌房,而不是我和同事们曾去过的好乐迪一类的地方。哥哥应该是误入的吧?我心想。我进门坐下的时候,哥哥和小朱显然已经到了一会了。小朱正在唱一首粤语歌,发音异常的标准,让我小有震撼。也许她是广东人?我心里想着,她已经唱完了。接着是我哥哥的歌:《把根留住》,几乎是十年前横扫海南的流行音乐代表作。他第一段唱完的时候,我的心情就整个high起来了,十年了,十年里发生过什么事情,我觉得我一瞬间全都明白了,我拼命地拍手,朝着他举杯,一口没喝完就已有了醉的感觉,他似乎接收到了我的情绪,第二段唱得愈发荡气回肠。十年前,我上初中,是个窝在县城图书馆里看《高老头》,一周要去一次医院的怪孩子;十年前,他在海南,拉直了头发开出租,吃椰子和椰子糖,他在星期的ktv里长《把根留住》。我想起他寄回来的一张照片,他的头发不但是直的,而且是金黄的,他站在金黄金黄的海滩上,背后是金黄金黄的海面,脸上是灿烂的笑容,远处是金黄金黄的太阳。他黄得像一只海蟹,黄得连本体的英俊都显得丑陋了,但一想到他简直是一个自由的人,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