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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篇 清末之谴责小说(7 / 13)

仓粟罪之,流新疆死(约一八五○——一九一○,详见罗振玉《五十日梦痕录》)。其书即借铁英号老残者之游行,而历记其言论闻见,叙景状物,时有可观,作者信仰,并见于内,而攻击官吏之处亦多。其记刚弼误认魏氏父女为谋毙一家十三命重犯,魏氏仆行贿求免,而刚弼即以此证实之,则摘发所谓清官者之可恨,或尤甚于赃官,言人所未尝言,虽作者亦甚自憙,以为“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目所见,不知凡几矣。试观徐桐李秉衡〔20〕,其显然者也。……

历来小说,皆揭赃官之恶。有揭清官之恶者,自《老残游记》始”也。

……那衙役们早将魏家父女带到,却都是死了一半的样子。两人跪到堂上,刚弼便从怀里摸出那个一千两银票并那五千五百两凭据,……叫差役送与他父女们看,他父女回说“不懂,这是甚么缘故?”……刚弼哈哈大笑道,“你不知道,等我来告诉你,你就知道了。昨儿有个胡举人来拜我,先送一千两银子,道,你们这案,叫我设法儿开脱;又说,如果开脱,银子再要多些也肯。……

我再详细告诉你,倘若人命不是你谋害的,你家为甚么肯拿几千两银子出来打点呢?这是第一据。……倘人不是你害的,我告诉他,‘照五百两一条命计算,也应该六千五百两。’你那管事的就应该说,‘人命实不是我家害的,如蒙委员代为昭雪,七千八千俱可,六千五百两的数目却不敢答应。’怎么他毫无疑义,就照五百两一条命算帐呢?这是第二据。我劝你们,早迟总得招认,免得饶上许多刑具的苦楚。”那父女两个连连叩头说,“青天大老爷。实在是冤枉。”刚弼把桌子一拍,大怒道,“我这样开导,你们还是不招?再替我夹拶起来!”底下差役炸雷似的答应了一声“嗄!”……正要动刑。刚弼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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