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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清之人情小说(10 / 13)

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此固常情所嘉,故《红楼梦》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常情所怪,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曹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仍录彼语,以结此篇: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女子?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是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绔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束笔阁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俚语村言,敷衍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照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

(戚本第一回)

※※※

〔1〕高鹗(约1738—约1815)字兰墅,别署红楼外史,汉军镶黄旗人。曾官内阁中书、翰林院侍读。撰有《高兰墅集》、《月小山房遗稿》。清张问陶《赠高兰墅鹗同年》诗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今传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其后四十回一般认为系高鹗所续。

〔2〕刺和珅和珅,清满洲正红旗人,姓钮祜禄氏,字致斋,官至大学士。《谭瀛室笔记》云:“和珅秉政时,内宠甚多,自妻以下,内嬖如夫人者二十四人,即《红楼梦》所指正副十二钗是也。”藏谶纬,汪堃《寄蜗残赘》卷九载:“曾闻一旗下友人云:‘《红楼梦》为谶纬之书’。相传有此说,言之凿凿,具有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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