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之兆也。(《太平御览》四百九十六。)
案:此《家诫》中语,见本集卷十,《御览》误题篇名。严可均辑《全三国文》注云,“此疑是序,未敢定之。”甚谬。
嵇康《灯铭》:肃肃宵征,造我友庐,光灯吐耀,华缦长舒。
案:见严可均《全三国文》,不著所出。实《杂诗》也,见本集卷一,亦见《文选》。
《嵇康集目录》曰:孙登者,字公和,不知何许人。无家属,于汲县北山土窟中得之。夏则编草为裳,冬则披发自覆。
好读《易》;鼓一弦琴。见者皆亲乐之;每所止家,辄给其衣服饮食,得无辞让。(《三国魏志》《王粲传》注。)
案:《世说新语》《栖逸篇》注,《太平御览》二十七,又九百九十九亦引,作《嵇康集序》。
《嵇康文集录》注曰:河内山嵚守颍川,山公族父。
(《文选》《嵇叔夜与山巨源绝交书》李善注。)
《嵇康文集录》注曰:阿都,吕仲悌,东平人也。(同上。)
案:康文长于言理,藻艳盖非所措意;唐宋类书,因亦尠予征引。今并目录仅得十一条;去其误者,才存七条。《水经》《汝水篇》注引嵇康赞襄城小童〔30〕;《世说》《品藻篇》注引《井丹赞》,《司马相如赞》〔31〕;《初学记》十七引《原宪赞》〔32〕;《太平御览》五十六引《许由赞》〔33〕,皆出康所著《圣贤高士传赞》〔34〕,本别自为书,不当在集中,张燮本有之,非也,今不录。
一九二六,一一,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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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据手稿编入。
〔2〕《隋书》《经籍志》著录别集数为:“四百三十七部,四千三百八十一卷。(通计亡书,合八百八十六部,八千一百二十六卷。)”〔3〕嵇,阮指嵇康、阮籍。阮籍(210—26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