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们所刻的书,驚字还“敬缺末笔”。非遗老们所刻的书,儀字玄字也常常缺笔,或者以甯代儀,以元代玄。这都是在民国而讳清讳;不足为清朝刻本的证据。京师图书馆所藏的《易林注》〔8〕残本(现有影印本,在《四部丛刊》中),甯字儀字都缺笔的,纸质,墨色,字体,都似宋;
而且是蝶装〔9〕,缪荃荪〔10〕氏便定为宋本。但细看内容,却引用着阴时夫的《韵府群玉》〔11〕,而阴时夫则是道道地地的元人。所以我以为不能据缺笔字便确定为某朝刻,尤其是当时视为无足重轻的小说和剧曲之类。
罗氏的论断,在日本或者很被引为典据罢,但我却并不尽信奉,不但书跋,连书画金石的题跋,无不皆然。即如罗氏所举宋代平话四种中,《宣和遗事》〔12〕我也定为元人作,但这并非我的轻轻断定,是根据了明人胡应麟〔13〕氏所说的。而且那书是抄撮而成,文言和白话都有,也不尽是“平话”。
我的看书,和藏书家稍不同,是不尽相信缺笔,抬头,以及罗氏题跋的。因此那时便疑;只是疑,所以说“或”,说“未可知”。我并非想要唐突宋椠和收藏者,即使如何廓大其冒昧,似乎也不过轻疑而已,至于“轻轻地断定”,则殆未也。
但在未有更确的证明之前,我的“疑”是存在的。待证明之后,就成为这样的事:鲁迅疑是元刻,为元人作;今确是宋椠,故为宋人作。无论如何,苏峰氏所豫想的“元人著作的宋版”这滑稽剧,是未必能够开演的。
然而在考辨的文字中杂入一点滑稽轻薄的论调,每容易迷眩一般读者,使之失去冷静,坠入彀中,所以我便译出,并略加说明,如上。
十二月二十日。
※※※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一月十五日《北新》周刊第二十一期。
〔2〕sf指日本福冈诚一。爱罗先珂的朋友,曾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