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想知道它有什么用。有个摊位在出售金光闪闪的金银珠宝,另一个摊位卖的首饰,好像是用老式收音机的电子管和导线制成。有的摊位摆放着各色书籍杂志。有的在卖样子相当古怪的衣服,补丁摞补丁,显得陈旧不堪。还有几个文身师,一处几乎可以肯定是小型奴隶市场的地方(他有意躲得远远的);一张牙医诊疗椅外加手摇钻头,旁边站着一溜可怜兮兮的病号,等待一名很是自得其乐的年轻人,帮他们把牙齿拔出或是填好。一位弯腰驼背的老人在卖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有可能是帽子,也有可能是现代艺术。有个摊位特别像可移动淋浴设备。他甚至还经过了一个铁匠铺……
每隔几个摊位,就会出现兜售食物的商铺。有些直接把食材加在明火上烹饪:咖喱、土豆、栗子、大蘑菇,还有怪异的面包。理查德心里琢磨,为什么这些火堆上冒起的烟雾,没有触发大楼里的消防喷水装置?为什么他们要支起自己的小货摊,而不是直接拿走百货公司的东西?但他很清楚现在最好不要冒险向别人打听……似乎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从上伦敦来的,这已经相当可疑了。
理查德发现,这些人有明显的种族差别。他试图挑选出几个特征明显的族群。有些人像是从历史重现爱好者俱乐部跑出来的,穿着复古的衣衫;有些人让他想起嬉皮士;一群穿灰大衣、戴墨镜的白化人;几个外表光鲜、衣着时髦、戴黑手套的危险人物;有些长相几乎完全相同的高大女子,三三两两走在一起,彼此相遇时还会点头示意;某些头发纠缠打结的家伙,看上去很可能住在阴沟里,身上泛着恶臭。除此以外,还有其他上百种不同的族群……
理查德心想正常的伦敦——他的伦敦——在外人看来是个什么样子,这个念头让他鼓起勇气,开始向沿途这些怪人打听消息。“打扰一下?我在找一个名叫卡拉巴斯的男人,还有个叫门菲的女孩。你知道我在哪儿能找到他们吗?”人们只是摇摇头,道声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