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经常和他混在一起的板牙也是个活宝,另外两个人同样如此。
一个叫钢蛋,长得满脸憨厚其实是个腹黑男,打架特别喜欢招呼别人下三路。最后一个则叫山鸡,当然,他和古惑仔里面的山鸡没有一毛钱关系,只是单纯崇拜人家,才起了这么个外号,梦想是成为义薄云天的大人物。
和他们混熟以后,我才知道,黄毛四个人其实都是小混混出身,因为向往血雨腥风的生活。几个月之前,刚刚投到聚义帮一个叫做龚豹的头目下面当小弟。不过一直没受到重视,无论是火拼还是看场子都没他们的份,只能守着破厂房哀叹怀才不遇。
所以当龚豹命令他们去夜色玫瑰帮忙镇场子时,黄毛四个都兴冲冲的答应了下来。如果是换了其他老油条,这种注定倒霉的事肯定不愿意干。也就这四个生瓜蛋子,才会那么兴奋。
自从和杜涛干过那一仗后,第二天黄毛伤还没好利索,就颠颠的跑到城里买回来一条大公鸡,吵吵嚷嚷着要跟我摆酒杀鸡,认我当老大,另外三人也在一边跟着瞎掺和。
我自家人清楚自家事,那是当老大那块料,可黄毛不听,嚷嚷着我们一起挨过刀,那就是一辈子的兄弟。非要缠着我一起喝血酒,歃血为盟。
我就问他:为啥要要拜我当老大,你大哥龚豹怎么办?
黄毛当时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男人的第六感,觉得我以后肯定能混出头,所以跟我混肯定能吃香的喝辣的,龚豹那孙子看不上老子,老子也不热脸贴人家冷屁股,就让那狗日的去死吧!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王八之气’,但最后被缠的没办法了,就陪他们一起闹着喝了血酒。从那以后,他们就峰哥峰哥的叫着,我也就没当回事的答应下来。
可后来老黑告诉我玉姐的哥哥,聚义帮的扛把子楚天雄,想要见见我,他虽然没有明说什么,但我清楚,这是想要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