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我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敌人,他们根本犯不上冒着“全军覆没”的风险,跟本大师较劲!
若是再往前推二十年。甚至是十年,我想,我决计走不出那座军营!
因为那时候的兵,可全都是战争机器,领导一声令下,就是让你往火坑里跳。你也敢跳,而且不会去问,为什么要跳火坑?
时代不同了,现在的年轻人,个性太足,有自己完全独立的人格。同时缺少热血精神,当然,有时候热血这两个字,约等于傻逼,之于当今社会,这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退步,我不知道。
快到家的时候,我给林岚打电话,问晚上做什么吃的了?
林岚在电话那边支支吾吾半天,说小峯你随便吃点什么吧,姐忘做饭了。
我感觉不对劲,问她怎么了,林岚小声说,正跟人在外面吃饭呢。
是不是姐姐学校的同事,听说林岚父亲去世,来陪她的?
我在附近饭店要了两个菜,让他们做好了给我送家里去。
停好车上楼,刚开门,就扑面而来一股香水的味道,不是姐姐的香水,闻起来好像是男士香水,还挺好闻的,我并未多想,憋着泡尿呢,换上拖鞋去厕所,酣畅淋漓地尿完我才发现,马桶的坐垫怎么立起来了?只有林岚自己在家的话,她无论嘘嘘还是便便都没理由把这玩意立起来啊!
难道,家里来过男人?
我又来到林岚的卧室,房间整洁如故。但是床单有些凌乱,两个并排坐过的屁股印,清晰可见,但貌似没发生别的事情,我刚要离开卧室,无意中瞥见,门口的垃圾桶里,有个粉红色的东西,跟憋掉的气球似得,里面还有乳白色的液体!
尼玛!肯定是邬博宇来过,软磨硬泡,把林岚给……
林岚怎么能这样啊!养父尸骨未寒不说。我跟她几天前才在那个集装箱里,把初次交给彼此,那难道还不算定下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