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走了一会,很快就来到了刺史府前。
此时,刺史府大堂外面,站着很多等着伸冤或者诉讼的百姓,而大堂里面,慕容强正在处理百姓的一些情况。
秦天他们挤到了前面,然后便看到了慕容强。
慕容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国字脸,大眉毛大眼睛,长的很是正派,给人的感觉一点都不像是那种会做坏事的官员。
虽然貌相不能代表什么,但慕容强的这个容貌,还是很容易就能够给人好感的。
秦天看到慕容强的时候,心神微动,但并没有丝毫的表示,程处默撇了撇嘴:“这样的人不像坏人吧。”
秦天没有开口,只是看着慕容强审理百姓的案子。
此时,大堂之上站着两人,其中一人四十多岁,不过看起来更老一些,更憔悴一些,身材也偏瘦一点。
另外一人二十几岁,长的要壮实许多。
慕容强看了他们两人一眼,问道:“谁是原告啊?”
这个时候,年长男子站了出来,道:“大人,小人阿四是原告。”
慕容强点点头:“阿四,你要状告何事?”
阿四既然是原告,另外一人肯定就是被告了。
阿四道:“大人,小人我是做油炸生意的,今天中午,这狗子来我的店铺买油饼,我找了他几文钱,可他偏说小人没有找他钱,要我再找,小人做的是小本生意,几文钱也是钱啊,怎么能再找他一次,我们两个人争执不下,这也才找大人评理的。”
阿四说完,那狗子立马跳了起来:“大人,别听他一派胡言,他分明就没有找我钱,想要私吞我的钱,小人也是个穷人,几文钱也是钱啊,请大人为小人评理。”
两个人为了几文钱闹上了公堂,这种事情看起来简直不敢置信,至少在长安城是没有人这样做的,去了大堂说这事,长安城的百姓都觉得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