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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5章 待到打下咸阳城(3 / 7)

,秦昭王却私赦范雎之罪,加赐食物日益厚,更称,有敢言郑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那时候,他怎就不记得自己要做守法之君?怎么就忘了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

李于看向发言者,却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官吏,头戴法冠,窄袖皮鞮,是北伐军中典型的军法官打扮,从百长以上,皆作为副官随军。

但却鲜少能见到如此年轻的军法官,担任的还是司马之副。

“这位是……”

垣雍是黑夫亲卫出身,但对这位同龄军法官却十分尊敬,介绍道:“此乃安陆喜君之子,恢!”

喜的弟弟叫产,儿子有二,长子获,次子恢。

获生于秦王政十一年十一月,喜去鄢县做狱吏时。几年前,喜因向秦始皇上疏惹怒皇帝,被发配玉门关,获追随去西域照料父亲了。

而次子恢,生于秦王政十八年正月,喜北上从军攻赵时(此皆见云梦秦简《编年纪》)。喜流放时恢年纪尚轻,留在南郡学室,黑夫起兵后,他毅然抱着律令,笔夹在耳朵后面,投军加入。

此子年轻气盛,有其父之风,一贯说话直接,执法无情,得罪了不少人,但有黑夫庇护,从军一年多来,职位越做越高。

眼下,批判完秦昭王言行不一后,恢又开始批判秦始皇了。

“始皇帝亦然,他赦免赵高死罪时,怎不记得自己要做守法之君?依我看,秦之诸君,嘴上要遵纪守法,实则是只许自己放火,不准他人点灯,百姓官吏务必守法,动辄严刑伺候,君王皇帝却带头乱法,反正无人追究,一旦有下臣上谏,也会落得远徙流放的下场。”

对父亲的遭遇,恢是有怨气的,父亲那篇上书,黑夫曾人暗暗抄录原文带回南郡,交予恢,所以恢记得父亲喜在里面秉承的态度:

“君主作为法政的源头,就像测量时刻的标杆,吏民,就像这标杆的影子,标杆正直,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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