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法医生涯中,所经手的案子大多都发生在广西,也就是低海拔地区。按理说,我没有机会接触到高原反应致死的案例,毕竟广西最高的山——猫儿山都不过2140余米。可世界就是这么奇妙,在我调任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公安分局后,一件很特别的案子引起了我的注意。
2010年4月的某天,一位老人到青秀公安分局报案,声称自己的儿子被人害死了,现在尸体正在区人民医院的太平间躺着。老人家说话语无伦次,接待她的民警听了,都以为是医疗事故,不知道要怎么回应。直到老人半哭半闹地把话讲完了,民警才怀疑案情并不简单,她并非是情绪激动,跑来公安局闹事的。
根据老人的陈述,她儿子叫李广茂,28岁,未婚,生前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老人的老伴刚去世一个月,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包括在古城路上的三处房产。李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结婚了,小儿子就是李广茂,对于遗产的分割问题,他们闹得很凶,而他们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这使得两兄弟更是不和,好几次都要动手打架了。
由于李广茂还没有成家,他便一直与老母亲住在古城路上的老房子里,母子关系还算和睦。昨天在吃晚饭时,李广茂刚端起饭碗,忽然就口吐白沫,从饭桌边上倒地昏迷了。此前,他就已经面部、嘴唇紫绀,甚至有尿血的症状了。见状,李母吓得腿软,一阵慌张之后,她才将儿子送医,可却在一小时后跌入了地狱——李广茂死了,她不得不白发人送黑发人。
在李广茂死亡当天,他曾外出与哥哥见面,商讨遗产分割事宜,后来回家就一副病恹恹的样子。因为李广茂感冒了好几天,李母一时没放心上,只叫小儿子吃了点药,谁知道在吃晚饭时会病情加重。李母后来听医生说,李广茂的病情很古怪,她听得一知半解,虽然没有记住那些话,但她怀疑是李广茂的哥哥下毒谋害弟弟,就为了争老伴留下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