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过来之后仔细的看了几遍,这车基本上算是已经报废了,损坏的地方列满了三四张a4纸。
反正一大堆的,各种损失赔偿,每一个单独赔偿的部件后面都有一个单价,最终汇总成为一个总额,就是25.57万人民币。
因为被交通部门定义为意外事故,所以我们几个车主都不用付刑事责任,唯一一个要负责任的车主已经在这场交通事故中死了。
那辆小货车的司机的确是当场死亡,伤势太重了。
如果我的车防护性能很差的话,估计我和洪娇不死也得半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