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子弹进入人体后产生的瞬时空腔效果,它就像陨石坠落在平静的湖面上,把湖水震得向两边推开,猛烈拍击着岸边。
最后子弹会穿出人的颅骨,同时掀飞半个天灵盖,留下一个碗口大的永久空腔。
很多影视剧里经常会有这样的画面,子弹从正面射入,看上去只有一个小洞,但是从背面穿出,就会留下以上描述的巨大窟窿。
如果看到这样的镜头,只能说导演态度真诚,因为现实就是如此。
但我此时看到的,却与想象中的不一样。
那颗子弹击中史密斯的头颅,没有留下所谓的弹孔,也没有留下所谓的空腔,而是把整个脑袋都打没了。
这一定是大口径步枪弹、达姆弹、翻滚弹或者爆炸弹才能有的威力。普通子弹在击中人体头颅,最多只能打烂三分之一脑袋,怎么可能把它打的稀巴烂。
有潜在危险!
我默默地读秒,一秒,两秒,三秒。
大约三秒多一点,我听到了那熟悉的轰响声,犹如雷鸣响彻在山谷里,余音缭绕,过了很久才彻底消散。
这是巴雷特的杰作,大口径狙击步枪,那个隐藏在山中的狙击手并没有离开。
巴雷特狙击枪射出的步枪弹,飞行速度达到900米每秒,而声音速度只有340米每秒,两者前后相隔三秒多,可见狙击手距离我们的位置大约1600米到2000米之间。
如此远的距离,能够一枪爆头,对方的射击水平高的令人咋舌。
我的脸上一片模糊,那是史密斯血液、肉沫和脑浆的混合物。
尸体已经没有了脑袋,心脏却依旧工作,它以每秒80多毫升的泵血量,在子弹动能的压迫下,将血液通过动脉喷出去至少十米之远。
人死了,体液流光了,人肉很快变成菜市场的猪肉一般,僵硬而没有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