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就知道了!
“幽兰……”他又点点头,似乎对这个自作主张给我起的名字很满意,“你不必太拘谨,大家碰到一起是缘分,希望我们相处愉快。”
事情进展到这一步已经是很顺利了,我离我的目标越来越近,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在为怎么杀了他而伤透脑筋。
到底怎么样才能杀了他呢?十年来,我从来都只考虑怎么接近要杀的人,却不知道真正要去杀一个人有这么难,绞尽脑汁也想不到一个万全之策,整夜为怎么杀了他受尽煎熬。而他――这个我要杀的人却活得好好的,我住在他楼下,每天晚上都可以听到他房间里传出悠扬的音乐,他喜欢美国乡村音乐,喜欢看米兰・昆德拉的书,喜欢喝点威士忌,喜欢站在窗边望着沉沉黑夜静思,喜欢在灯光下心事重重地吐烟圈,喜欢在花园里散步,一颗一颗地数着脚下的露珠。每一滴露珠都是有来历的,是思念的人和被思念的人流下的眼泪。他这么告诉我说。这男人脑子有毛病,我当时就这么认为。可他看上去却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优雅的绅士,对什么都像是漫不经心,做什么事都从容不迫,一切与他悠闲生活相背的事情他都漠不关心,除了对我。他对我充满好奇,就如我对他也充满好奇一样,很多时候,他总要我陪他散步,问我各种各样的问题,我回答不上来也没关系,他只要我跟着他就行了。我当然只能跟着他,看着他挺拔的身材,闻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古龙香水味道,我真是痛恨自己没用,他近在咫尺,我却杀不了他,即使杀了他我也没法逃跑。
“幽兰,”有一天散步的时候,他忽然跟我说,“如果可以,你愿意永远留在我身边吗?”
“为什么要我留在你身边?”我反问。
“难道你不愿意留在我身边吗?”他转过身看着我,目光如炬,徐徐照过来,“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一切,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