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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9章(8 / 13)

段,远没到认定他就是凶手。可自从第二天那段视频一出现,当大家都知道了林小峰是毒杀案的真凶后,自然而然对他也是这次犯罪的真凶深信不疑了。

高栋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

徐策继续道:“抛开他的身高、体重、当过兵、前几个月状态等等因素,还有那段视频,视频只能证明他是上一回犯罪的凶手。直接证明他是这次案子真凶的物证,只有迷药一项?”

高栋想了一下,道:“是的。”

“可是我们刚讨论了,迷药是个疑点。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物证能够精准地指出他就是凶手。”

高栋道:“话也不能这么说,并不是所有命案都会留下精准指向凶手的物证,比如指纹、dna之类的。否则的话,如果凶手清理干净了现场的指纹和dna这些判定身份的证据,岂不是不能判对方有罪了?实际工作中,证据链的构成有强证据和弱证据,综合起来能够推断此人是凶手就够了。”

徐策坦诚道:“是我把你们的侦查工作想象得太理论化了。理论上来说,如果缺少指纹、dna这些东西,是不能判一个人有罪的,就算有目击者,那也可能是另一个长相相似的人犯的罪。当然,这是我一个门外汉理想化的命题。不过现在我担心你这边的工作会陷入……陷入一种麻烦。现在你们先认定了林小峰有罪,再去搜集和他有关的线索,对他不利的提取出来,作为证据链的一环。对此,我保留意见。”

高栋理解地笑了笑:“我也思考过这个问题,这就是办案时,是该先假设,接着证明或推翻假设。还是直接证明,推理出结论。这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方法,两种不同的方法论。我知道你一定会说,只有直接证明得出结论才是最科学,最客观的。先假设,再验证的前提是假设,也就是主观的判断,这会出问题。可是你看,就拿你最擅长的数学,大部分数学上的定理不都是先有假设,再证明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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