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我是过于轻敌,一时大意,才为姓楚的小子所逞,想不到相隔数月,他的剑法竟又突飞猛进,实在远超出我的估计。如今就算把他体力消耗过半,我也没有把握能杀他……”
朱艳月冷声道:“那还不简单,让山下的人全死在乱箭之下,不信他能活命!”
朱艳星惊讶道:“二姐,那萧振雨和我们请来的人不也……”
朱艳月道:“萧振雨留着也没多大用处,上次花二万两黄金请出招魂天尊,结果人抓到了却又放走,这回请来什么天下第一大杀手,姓楚的小子连寒毛都未掉一根,他自己反而送了命。山下那一僧一道,还有那几个黑衣杀手,我看也撑不了多久,像这种办事不力,却专会中饱私囊的家伙,实在死不足惜。”
朱大发微微点头笑道:“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把我心里想的全说出来啦!”
朱艳日问:“爹既已决心这样做了,那还等什么?”
朱大发道:“不必操之过急,反正姓楚的他们已是瓮中之鳖,一个也跑不掉的。我花了大把银子,总得看看那些自命不凡的杀手,最后能剩下几个啊!”
三姐妹相视一笑,齐向山下看去。
这时萧振雨已险象环生,渐感不支,仍图作困兽之斗。但楚无情却并不急于取他的命,似已料到这家伙一死,山上极可能乱箭齐发。
照目前情势,惟一的生路,就是等李娇娇他们解决了八名黑衣杀手及一僧一道,他立时将萧振雨一剑毙命,率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杀上山,除此之外,似已别无选择。
但他对朱大发的认识并不深,如果他能知道,当年随这家伙深入苗岭,胼手胝足,披荆斩棘,日以继夜开探金矿的好几十人,后来是如何全都消失无踪的,他的想法就不同了。
在朱大发的心目中,只有被认为尚有利用价值时,才是他的自己人,一旦失去利用价值,那就连草芥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