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飞刀,刷的一声,就放倒了一头。”
王胖子道:“那可真是本事,吴老头儿,你有枪?”
吴长胜笑道:“在高原地方讨生活,干那一行都得有枪杆的,我有枝破枪,只是拿不住准头,连放了四枪都没打中那头羊,还是夏少爷的飞叶子行。”
王胖子眼睛四下乱找,就是没有看见吴长胜所说的那枝枪,他是个职业杀手,对枪械很敏感,一听声音就知道是发自一种长程的马枪,枪膛内可以装八发子弹,轻轻一拉枪机推上,就能退壳上膛再放,射程长、取准好,是时下最好的一种枪,原名儿叫来福,在高原上却没有个准名儿,因为没几个拥有这种枪,却想不到这个瘟老头子居然能有一枝。
王胖子一直就想弄一杆,花多少银子都不在乎,却一直未能如愿,因此他盯了吴长胜一眼,决心要把它弄过来。
吴长胜却不知道他心中打的是什么主意,笑笑问道:“王老大,你们的车子呢?怎么骑了马来了!”
王胖子哼了一声道:“都是于七那个混球,把车轮碰在石头上,轮轴儿断了,我们只好乘车骑马赶路了。”
吴长胜硬着嘴道:“那可是大麻烦,得到都兰城才能找到铁匠铺子买到新的,再带了来换上,一去一回就是半个月,你的那些货搁在路上行吗?”
“不行也没法子,只有碰运气了。”
夏志昌忽然开口了:“王老板,其实你用不着赶到都兰去的,这几天随时都有到塔拉尔宫朝圣的人,他们去的时候,带着供品,回程时都有空余的马匹,你可以央他们带些货,他们都肯的。”
王胖子不能说出自己真正的目的,只得道:“算了,求人不如求自己,我也知道那个方法省事,可是我受不了那些人身上的气味。”
夏志昌道:“他们身上没什么气味呀!”
“怎么没有,他们整天以牛羊肉为食,又很少洗澡,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