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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狼口余生(12 / 18)

警告行人,以免不小心被夹住了。他记得有个瓜农,因为所种的西瓜常被人偷走,一气之下,在瓜田里安了几具捕兽夹,结果虽然把偷瓜贼抓住了,那瓜农仍然挨了一顿板子,赔偿了偷儿的医药费用。

那县官所持的判由,就是因为瓜农安装害人的陷阱,未曾设立警告,偷儿侵入瓜田固然不对,然而不是偷儿,也可能走过来看一看那些成熟的瓜儿,这瓜农防卫过当,蓄意伤人,居心不善。

这个判例引起很多人议论,但最后还是支持县官的人多,因为这种设陷阱人的装置太过歹毒,有伤天理。而这儿不但把陷阱设在已成的小径上,更还不加标示警告,装了更为歹毒的暗弩。

他认为有惩治一下对方的必要,所以他小心地把地钉找了出来,把兽夹另换了一个位置装好。

在这些方面,他不但内行,而且还是天才,只不过略微加了一些小变动,对比先前更周密了。

然后,他才去解下了母狼的体,刨了个坑,把它埋了,心里感到十二分的歉意。

这项母狼不是他杀的,但间接也是因他促成的。他所定的这条路是狼群已经遇的,若非他那一阵霹雳巨爆,炸死了狼王,这头母狼不会盲目地回窜,因而被圈套所陷了。

埋好之后,他才黯然地回行。来到马匹的地方,却见两头小狼与那头大猎犬倒已处得很好,在互相扑戏了。狼与狗原是近亲,血脉相连的,因此它们倒也不算异类。

狼与犬之间相遇,搏斗自是难免,却极少吃对方的内。它们同类相残,却不会互食,这也是兽类的道义吧!

杜英豪对那两头小狼倒是很怜爱,它们由于经杜英豪过一次,对他已无敌意,跟着狗儿一起跳过来欢迎他,而且还伸出舌头舐他的手。

杜英豪从鞍袋中又取出一块肉脯来它们。看它们吃得很高兴的样子,不禁眼眶湿了,这两个可怜的小生命,不知道它们的母亲已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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