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现场,没有一丝动静。
有人含泪,有人沉默。
法官静默良久,缓缓道:“控方律师,请注意你的行为举止。”连这一句话,似乎都透了无尽的悲凉。
安静。
其实,这时,没有人会怪她。
甄意一身黑色的西装,看上去那样纤细瘦弱,背脊却非常笔直,白皙的脸颊抬起来,高昂着头,脸上全是泪水,极力稳着声音,一字一句地,掷地有声地,宣告:
“最后一项证据,控方未提前告知辩护人。辩护人和当事人有权自行聘请笔迹专家鉴定,有权质疑证据,有权申请二次开庭。
控方保留对当事人所聘请笔迹专家的审查权。
……控方认为,被告人淮如,在人身安全并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将警察林涵杀死,并意图伪装成受胁迫杀人。犯罪事实明确,人证物证确凿,根据《杀人罪行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被告怀有恶意,意图杀人,结果杀死该人,’犯,谋杀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