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那只很漂亮的手看上去,不禁暗暗笑起来,真是巧呵,来的正是两人谈论的人。
这个男人眉宇间书卷气极浓,面容普通,说不上难看,却是过目即忘。他穿着实验室内通用的白大褂,却没有系上钮扣,只是这么敞开着,露出里边的衬衫和长裤。
非常整洁,没有任何的不妥,就是和周围的环境极不搭调。
时宜则含着口汤,傻愣愣看着他。
她很偏执地觉得,他这样的容貌非常好,不会有太多的攻击性。除了在书卷气中,有浅浅的距离感外,这张脸真的是再好不过,再舒服不过。
他不紧不慢地收回手,坐下来,把手腕搭在桌子边沿,说:“好巧。”
话音未落,就对老板轻轻招了招手。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待老板应了声,他这才又去看时宜,“这话不错。”
宏晓誉也感叹了声真巧,颇有意味地,看了眼时宜。
若论外貌,时宜绝对是上上品。眉眼,轮廓,都仿佛用手工笔精心描绘所成。她的美毫无攻击性,却不同于周生辰的平凡,尤其看你的时候,眼睛很亮。当你真正在社会上阅览过无数美女后,会发现,真正的美人,她的眼睛一定很亮,而并非是浑浊不堪。
最主要的是,时宜很传统,从来不肯穿露出肩膀的衣服。
一个非常传统的美女,简直是少见的宝贝。
宏晓誉再去看这个男人。
算了,只要好朋友喜欢,男人的脸也没那么重要。
“是很巧,”男人说话间,拿了副一次性筷子,掰开,把两个筷子相互摩擦着,去掉上边的碎木毛刺,“你们来西安旅游?”
“晓誉来这里采访,”她说,“我们准备趁着这次公差,在这里玩几天。”
始终在埋头吃东西的摄像师,咂巴了下嘴,放下筷子,热情地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