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凌轩异常聪明的把全天下男人拉来给自己当挡箭牌,同时也是给陶菲菲一顶万人迷的高帽子,呵呵,魅力无限啊。
陶菲菲听到凌轩这么一说,自己顿时哑然了,觉得不知道如何说好。男人都是这样,得了便宜还卖乖。
凌轩看见她在犹豫,觉得此刻是攻破她心里防线的一个机会,当即向前挪着步,但心却是跳得很厉害。终于,他轻轻的靠近她不设防的身体,抱住她的腰,对着她那黑宝石一样的眸子,梦呓一般地说:“你知道吗,十年前在学校我第一眼见到你,我的魂就被你勾去了。所以我为你写了情书,我当时读书学习的脑海总是装着你。如今出来工作了,但是我还是时常的想着你,因为你就是我的初恋和梦的开始,我常常做梦时见到你。在我们一起度过校园里,当时我曾经想着,如果有一天,能抱你一下,亲你一下,我这辈子都不白活了。昨天晚上,你知道吗,我感觉自己可以幸福至死。真的,在我的心里,我的所以的记忆中,你就是我心中的女神。没有哪一个女人有你这么好看,这么拥有魅力。我发誓,我说的都是实话。”
凌轩抱着陶菲菲,当把话说完的时候,她的心也开始一步步的解冻了。如果说在覃妮妍身上心里使用的霸王式的征服,那么对于陶菲菲而言,凌轩就是温柔式的王者归来。那种青葱校园青涩的爱恋,最能勾引女人无限的想象和记忆。尽管陶菲菲知道身边很多男人都关注着她,她从读书开始就收到无数的情书,但不可否认,凌轩是最特别的一个。他读书的时候英俊,有才华;是少女最容易冲动选择的对象,可是早熟的她,更理性的选择拥有财富的男人。现在她已经拥有了财富男人,可以财富并不能让她感到幸福和满足,而是带来更多的失落。她的丈夫开着宝马去上班和带女人去玩,而自己住的是数百万的豪华别墅。她本可以不去工作,但是经过三年的婚姻,她突然又很想自己独立,所以她还回当初银行那里上班,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