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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笔伐(1982-1992 四十七到五十七岁)(7 / 23)

由时代系列》杂志连线作战,努力做到百分之百,却也不甘后人。回想创刊之初,我和南榕携手争取言论自由,南榕亲笔在创刊号第一篇“言论自由第一优先”文中,宣示得十分明白。南榕虽然指出“在这个蔑视自由的小岛上,自由、百分之百的自由,从来没有过。李敖先生个人力争自由的成绩是第一名”,但在我看来,他在这方面的努力,却后来居上。我认为,南榕一生最大的功绩,是他在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上。至于后来从事争取组党的自由(他是台湾第一个以行动突破党禁的人,远在投机的民进党不敢组党前,他就加入了许信良的台湾民主党)、从事争取集会的自由。……只不过都是在争取言论自由的大前提下衍生出来的。别有怀抱的人把南榕的功绩,定位在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之外,这是对南榕的一种政治性、宗教性的窄化与小化,是与史实不合的。基于我和南榕二十多年的从相识到共事,我想我最有资格说这种话。

《自由时代系列》在郑南榕的实际主持下,最后打着李敖的旗号,真正做到了百无禁忌的言论自由。其中最大的突破,是对蒋家三代的总清算,这种成绩与勇气,可谓历来所无!当时突破行动中,最有名的是连载江南写的《蒋经国传》,南榕这一举动,连我事先都不知情,最后却在封面印着“李敖总监”的声势下,冒险推出,由此一事,可见我对他如何纵容与信任,他对我如何置之死地而后生,想来不胜惊叹。

江南命案后,凶手之一“小董”(董桂林)逃亡,留了一封密件给我。在1985年3月23日,由一位“许先生”出面,找到南榕。“许先生”方脸,戴眼镜,身高约一米七○,微胖,年纪三十出头,外省口音,会说台语。他开门见山,坦白说他不姓许,有关他本人的一切,都不便相告,务请原谅。他登门拜访,只是受朋友之托,前来交付一包东西给李敖先生,托他的人不是别人,就是江南命案的在逃神秘人物——“小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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