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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努书坊 > 李敖回忆录 > 11.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

11.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8 / 20)

了,而是‘小子”不会开,在楼下无聊,要“胖子”教他开车,不料“小子”一开就一档猛轰油门、高速起步,车就冲出来,冲到李大爷的车上了。我说:“‘胖子’闯了祸,竟还想瞒天过海,他妈的太可恶,我要收拾收拾他们。这个车,我要自己修,我才不要他们去修呢,他们修,还不是找到附近老百姓的修车厂,吃老百姓,修了也不会好好给钱,这怎么行!我要自己修。修多少钱,由他们照实赔我。”管区警察见我坚持,只好请我开估价单给他,就告辞了。

那几天,我有残余日记如下:

4月7日(星期二)

夜八点四十五分撞车。

4月8日(星期三)

罗警员来。夜魏谢来。警员半日讲习用望远镜及bug。

4月9日(星期四)

下午谢来,言调查我与什么委员会的事。

4月15日(星期三)

[管区警员来,]我交撞车修车估价单给他,并坚持说不能让我的保险公司赔,同时不准他们代我取车,因为不相信他们不向修车厂耍赖。

[为上面派他调查我的几件事,为取信于我,]管区警员当我面写填报单,内说李敖生活无着,情绪很坏,拒不作答。无法完成任务,拟请交由原告密人调查为感云云。

他又说以后他每次按一声门铃时,可不开门。连按二次时可开。

估价单是“国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代开的,计开板金五千五百元;喷漆一千五百元;前保险杆一支九百元;方向角灯一个八十元;车身镀条一组七百元,共计八千一百八十元。八千一百八十元在十五年前不是小数目,管区警员看了,说这些钱不是“胖子”、‘小子”出得起的,恐怕得由大安分局想办法才成。说完又告辞了。

过一两天,管区警察又来了,他说他们研究结果,李先生的车只不过屁股侧面碰坏了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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