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书展的图书总数中,占了十分之九的地位,剩下的十分之一,才是其他二十一家公营私营党营单位的展出品。
这样子的风光,自然不是国民党所能容忍的。所以,第二年(1966)书展一开始,文星书店负责人朱婉坚就不准出境,直到书展结束那一天才准她离开台湾,她赶到香港,只能参加闭幕式了。到了第三年(1967),就索性不准《文星》参加了。“忌者不自修而畏人修”,正此之谓也!
最后,大祸像一张禁网,终于慢慢临头了。先是开始查禁《文星》第九十期。1965年8月31日,警备总部以“(“54”)训唤五九八四号”代电来,说:
查《文星》杂志第九十期张湫涛撰写之《陈副总统和中共祸国文件的摄制》一文中,附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原文,有为匪宣传之处,触犯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报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应依同法第七条之规定予以查禁,并扣押其出版品。
这一查禁命令是真的,罪名却是假的,因为这篇文章反共有据,何来“为中共宣传”?反共文章容或要配图片,岂可一配图片就是“为中共宣传”?但警总是有理讲不清的衙门,《文星》虽于9月30日、10月28日先后两次要求“撤销对于《文星》杂志第九十期查禁及扣押之处分”,当然毫无效果。
《文星》第九十期的查禁,只是一个动手的讯号,杀戒一开,自然就有好戏看。这年十一月,正好是孙中山百岁诞辰,台湾省医师公会以孙中山为西医出身,特约我写《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由《文星》出版,我同意了。不料在出版过程中,台湾省医师公会忽然来信,要求出书前文稿“送达本会转呈‘中央党部’审核认可”,这是很荒唐的事,因为它依法无据。我自然严词拒绝了。书出版后,山雨欲来、风声四起,《文星》已经发发不可终日,这时已是十一月中旬。正好发生了国民党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