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腿半跪,脚踝后面加一根直径约六公分的横棍,棍子的两端,由两个人用力压住,一条彪形大汉站在棍子中间,用力摇晃。啪的一声,棍子断了,我也昏过去了。还有一种叫“背宝剑”——把你一手从肩部朝后向下,一手从背部朝上,再以手铐从你背部铐住双手,使你涕泗滂沱,痛楚万般。他们知道我最怕此刑,所以经常使用。曾有一段时间,我天天挨受此刑,苦不堪言。受此刑时,特务恐吓说:“一天只须交代一件事,这件事必须是我们认为有价值的,否则不打开。”曾有一次,挨受“背宝剑”时,同时还刑上加刑,踩地杠了。还有一种叫“灌辣椒”——用辣椒羼在白醋里,插入皮管,灌我的肛门。肛门外边,直肠里头,热如火灼,痛如刀割,那种痛苦,完全没法形容了。
龙头:还有一种用针插进指甲缝,你受过没有?
华老师:我只遭到过一次。被疲劳审问时,我几乎要昏迷了。在半昏迷状态下,我突然惨叫一声,醒了。为什么醒了?又为什么惨叫?因为他们一个人用缝衣针插进我的手指甲里面,又一个人伸出手掌,突然用力抓捏我的睪丸。坐到这大牢的人,很少没吃过苦头的,但是被人大刑伺候的花样像我们这个案这么多的,恐怕不多了。
龙头:照你华老师所描述的,你们受的大刑伺候,的确花样众多,但有一种,你们就没受过。
华老师:什么没受过?
龙头:你说你被突然用力抓捏过睪丸,但这还算客气的呢!有一个山东莱阳人,叫邱宏臣,一九四一年,他十九岁,在家乡做游击队,打日本人也打共产党,后来阴错阳差到了台湾,去公路局当工友。有一天,他被请到刑事警察局,说他在民国三十二年,在山东做过共产党打游击。他回答说,民国三十二年,俺正打的是共产党,共产党在正面被俺打,怎么俺会是共产党。问案的刑警说:“现在已经是民国五十四年,民国三十二年已经是二十二年前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