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努书坊

繁体版 简体版
努努书坊 > 红楼梦魇 > 三详红楼梦(2)

三详红楼梦(2)(21 / 24)

的抄没文字。一七五四本改到第七十四回为止,回内探春预言抄家;次年又在第十三回由秦氏托梦预言抄家。但是停顿了至少五年才写,可见棘手。

总结一下:

庚本回前附叶总批有三张没有书名,款式自成一家,内容显系现批这三回的最初定稿──第十七、十八合回、第七十五回;另一总批横跨第四十七、四十八回,二回可视作一个单位。

第十七、十八合回有贾赦罪案的伏线,第四十七、四十八回有贾赦罪案,第七十五回有贾政罪案。贾赦贾政犯重罪,都不合宁为祸首的太虚幻境预言。再加上这两个事件与他回间的矛盾,可见是后添的。从这三回间的关连上,看得出是三回同时改写的,贾政的罪行最后写,因为距元妃这一支被连累的原意最远。第七十五回是一七五六年初夏誊清,这三回当是同年季春改写的。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书名内的"重评"是狭义的指再评。庚本的十六张典型格式的回前附叶来自一七五四本──脂砚斋甲戌再评本。只有这三张没有书名,因为已经不是一七五四年,批者也不是脂砚。

一七五四本延迟元妃之死,目的在使她赶得上看见母家获罪,受刺激而死。但是她与贾珍的血统关系较远,所以为了加强她受的打击,一七五六年又改去宁为祸首,末了索性将贾珍的罪行移到贾政名下,让贾政成为主犯。

第六十四回有甲(全抄本)、乙(戚本)、丙(己卯本抄配)三种,歧异处显然是作者自改。此外鲍二夫妇甲乙同作宁府仆人。

鲍二夫妇的双包案,是因为先有第六十四回甲乙,此后添写第四十三、四十四泼醋二回时,为了泼醋余波内的一句谐音趣语,需要提前用"鲍二家的"这名字。而她既然死在这两回内,后文不能再出现,于是又改写第六十四回补漏洞,将新寡的多姑娘配给丧妻的鲍二。但是第七十七回多浑虫仍旧健在。

第七十七回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