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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详红楼梦(1)(10 / 31)

从戚本、全抄本看来,过录本擅改形式都是为了前后一致化。甲戌本后两截扩充总批,为什么两次改变总批格式,回目后批改回目前批,又改回后批?尤其可怪的是第十三至十六回忽然又兴出新款,每回都有标题诗──头八回也只有五回有──而诗全缺,"诗云""诗曰"下留空白。如果"诗云"是原有的,书商为什么不删掉,免得看上去残缺不全?

这些疑问且都按下不提,先来检视没问题的头八回。

前面说过,甲戌本外各本第一回总批是初名"石头记"的时期写的,与第二回总批格式一样,同属早本。第二回总批有:

通灵宝玉于士隐梦中一出,今于子兴口中一出,阅者已洞然矣,然后于黛玉宝钗二人目中极精极细一描,则是文章锁合处……究竟此玉原应出自钗黛目中,方有照应。……

第八回借宝钗目中,初次描写玉的形状与镌字,却从来没写黛玉仔细看玉。第三回宝黛初会,写玉的全文是"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系着一块美玉。"不能算"极精极细一描"。当晚黛玉为了日间宝玉砸玉事件伤感,袭人因此谈起那块玉,要拿来给她看。"黛玉忙止道:罢了,此刻夜深,明日再看也不迟。"次晨黛玉见过贾母,到王夫人处,王夫人正接到薛蟠命案的消息,就此岔开。显然夜谈原有黛玉看玉的事,与后文宝钗看玉犯重,删去改为现在这样,既空灵活泼,又一笔写出黛玉体谅人,不让人费事,与一向淡淡的一种气派。

第三回不但与第二回总批不符,也和第二十九回正文冲突。第三回贾母给了黛玉一个丫头鹦哥,袭人本来也是贾母之婢,原名珍珠,给了宝玉。第八回初次提起紫鹃,甲戌本批:"鹦哥改名已"(第八页)。但是第二十九回贾母的丫头内仍旧有鹦武(鹉)、珍珠(庚本第六六五页)。第三回贾母把鹦哥给黛玉,袭人也是贾母给的,这一节显然是后添的。原来的袭人本是宝玉的丫头,紫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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