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陋俗。原因许是时装不可抗拒的力量,连在乡下,浓艳的彩色也终于过了时,嫌土头土脑了。但是在这之前,宋明理学也已经渗透到社会基层,女人需要处处防闲,不得不韬光养晦,珍爱的彩色只能留给小孩穿。而在一九四○年的香港,连穷孩子也都穿西式童装了,穿传统花布的又更缩到吃奶的孩子。
当时我没想到这么多,就只感到狂喜,第一次触摸到历史的质地──暖厚黏重,不像洋布爽脆──而又不像一件古董,微凉光滑的,无法在上面留下个人的痕迹;它自有它完整的亘古的存在,你没份,爱抚它的时候也已经被抛弃了。而我这是收藏家在古画上题字,只有更「后无来者」──衣料裁剪成衣服,就不能再属于别人了。我拿着对着镜子比来比去,像穿着一幅名画一样森森然,飘飘然。是什么时候绝迹于中原与大江南北,已经不可考了。港战后被我带回上海,做了衣服穿,一般人除了觉得怪,并不注意,只有偶而个把小贩看了似曾相识,凝视片刻,若有所悟,脸上浮出轻微的嘲笑。大概在乡下见过类似的破布条子。当然没穿多久就黯败褪色了。像抓住了古人的衣角,只一会工夫,就又消失了。
共产党来了以后,我领到两块配给布。一件湖色的,粗硬厚重得像土布,我做了件唐装喇叭袖短衫,另一件做了条雪青洋纱袴子。那是我最后一次对从前的人牵衣不舍。
排队登记户口。一个看似八路军的老干部在街口摆张小学校的黄漆书桌,轮到我上前,他一看是个老乡,略怔了怔,因似笑非笑问了声:「认识字吗?」
我点点头,心里很得意。显然不像个知识分子。
而现在,这些年后,忽然发现自己又在那条神奇的绸布摊的街上,不过在今日香港不会有那种乡下赶集式的摊贩了。这不正是我极力避免的,旧地重游的感慨?我不免觉得冤苦。宁可冒身体发肤的危险去躲它,倒偏偏狭路相逢,而且是在这黑暗死寂的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