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璧人。
许日清远比洛枳漂亮,如果把盛淮南身边的那个位置换成许日清,似乎更加配得上这四个字。
当然,是以前的那个自信张扬的许日清。
张明瑞转过身对着三食堂门口的镜子照了照自己。他高中也是学校里的红人,成绩好,人缘好,长得虽算不上多么英俊,也被人礼貌地称呼为小帅哥,好歹也端正大气,足球踢得也好,虽然决赛的时候摆过乌龙,不过最后进了两个球把比分扳回来了—可是为什么,这些乱糟糟的闪光点加在一起仍然让他这么黑?很长时间以来,他的肩膀都有些下垂。
张明瑞仍然坚持,他真心把盛淮南当朋友,他不忌妒。
如果时光倒流,回到当初,他面对许日清,还是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她:“他人特别好,你要是想认识,我介绍。”
他真的不后悔。很多事情是注定的,虽然人总要去争取,或者去回避,但注定的就是注定的。
其实他怎么会没有预感?
“你们院……我倒是听说过一个叫盛……对,盛淮南的吧……我们法学院和你们生物学院辩论队打模辩热身,我知道这个名字。”
他那时就觉得奇怪。没有人会在跟盛淮南接触过之后还把他的名字记得这么模糊,他们面对面打模辩,盛淮南只能让她震撼到此生难忘,怎么可能如此轻描淡写、吞吞吐吐?
但是他从来不习惯多想,仍然保持着和她说话时的十二分热情专注,大大咧咧地说:“是不是特帅?我们521倚翠院的头牌。”
“521倚翠院?”
“我们宿舍门牌是521,嘿嘿,是不是特别浪漫?”
她笑了,她的笑容总让他想起满山遍野的红杜鹃—不知道为什么,其实他并没见过杜鹃长什么样子。
他跟她讲宿舍里的各种趣事,讲他的好哥们儿盛淮南,讲老大追大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