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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 六○年随姥姥进城(4)(10 / 11)

,我当。”

这时白蚂蚁大眼瞪小眼,再说不出话。于是,村里从此孬舅亲自兼炊事员,炊事员就成了孬舅和曹小娥。孬舅半夜起来,跳过墙头,与曹小娥一起给大家熬糠麸粥抑或是毛根粥。这时有人又说,今后孬舅偷吃毛毛虫,更方便了。又有人说,何止偷吃毛毛虫,过去白蚂蚁和曹小娥共同做饭,大家还有议论:这老孬和曹小娥本来就有一腿,现在一起半夜做饭,更是稀粥灶下乱七八糟了。没想到过了几天,孬舅把曹小娥的炊事员也给撸了,村里的炊事员只剩下孬舅自己。从此半夜起来做饭,只有孬舅一个人。这时大家觉得孬舅有些不仗义,说撤掉白蚂蚁的炊事员大家可以理解,但曹小娥跟你好了这么长时间,突然又把人家撤了,不像个男子汉所为。一次我也这样问孬舅,从问他为什么当炊事员开始,支书都已经当上了,何必还当炊事员?炊事员还不是听支书的?这时孬舅刚涮完锅,一个人躺在灶怀里剔牙。他听了我的话,淡淡一笑,说:

“看,瘦得像麻杆了!”

我说:

“再麻杆也是支书,何必当炊事员!”

孬舅:

“再支书也是间接,不如直接当炊事员。一天吃一两,饿不死司务长,一天吃一钱,饿不死炊事员!”

我明白了这道理。也倒吸一口冷气,知道了事态的严重性。但又说:

“就算你当炊事员是对的,但撤白蚂蚁可以,为何还撤曹小娥?她可跟你在一个被窝睡过!”

孬舅:

“睡过是睡过,但现在不是没力量睡了?当初让她当炊事员是为了睡觉,现在睡不动了,还让她当干什么?”

我这时才明白孬舅的阴险。也才明白民以食为天。虽然食色,性也,但到最后时刻,食比色还大。但孬舅对我还不错。说完这些话,从口袋摸出一条毛毛虫给我吃。这时我知道孬舅真在吃大伙的毛毛虫,且将其装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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