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烟也是越来越稀少,照此发展下去,确实后果不堪设想。
陈功虽然是一县之长,不过对很多方方面面的业务都不熟悉,要学习的地方很多,只能是发现一个问题,学习一些政策。
陈功马上在网上和书柜中查阅起相关的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
发包人是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村组为单位,而承包人则是该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一般则是农民通过与自己有隶属关系的集体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在一定的年限内,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
陈功了解了一些情况以后,以个人的观点总结了一下这份请示的内容:千佛村的土地在本村范围内承包不出去。
陈功想了想,这种现象肯定不会是千佛村一村仅有的现象,而是整个上平县农村中存在的共『性』。
在以前,陈功也看过相关的报纸报道,为什么承包人必须得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呢?因为放开以后,外面的人进来搞什么,那是说不准的,你让他种植,他偏偏建个小厂房,你让他养鱼,他偏偏将池塘填上去养猪,外面的人不好管理。
最重要的便是耕地,华夏国的耕地面积,必须保在18亿亩以上,否则将成引起整个国家的粮食危机,从外国进口,那谁还吃得起。
为了防止外来的人破坏耕地,所以只能本村的人种本村的地。
虽然千佛村的请示已经递上来了,不过陈功还是不敢签署实质『性』的意见在上面,只写上了,请周县长召集农发局、林业局、发改局、二河镇、千佛村主要领导,下周安排时间召开会议,通知我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