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最好的话,还是将程南蝶喊到家中作为伴儿,这样也好作一个伴儿。
童欣应了句,而后杨小天就挂断了电话。
“出来吧。”杨小天从车里走出来,平静的对着一个拐角处喊道。
没有动静,杨小天却没有走动,只是平静的看着拐角处。
“真是不错啊。”终于过了一会儿,拐角处还是走出来了一个身影。
“你是?”杨小天看着眼前这人,心中有点疑惑。看起来有点眼熟,但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喊不出来来人的名字。
“好久不见了,杨小天。”来人一身血红色的装束——染成红色的头,赤红色的短袖以及血红色的长裤。脚上穿着的,是一双暗红色的鞋子。只不过杨小天却注意到了,这双鞋子本来的颜色应该不是暗红色的,而是红色的。之所以变成暗红色,是因为鞋子上沾满了血!
当血液凝固之后,会变成暗红色,而后变成黑色。只不过因为鞋子被清洗过,但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没有清洗干净。所以黑色与红色交杂在一起,远远看去,就呈现出了暗红色。
“哦,好久不见。”对方能够这么确定的喊出自己的名字,想必是和自己比较熟悉的人。虽然根本没有认出来对方,杨小天还是很客气的对着对方挥了挥手,而后回了一声招呼。
“你其实根本没有认出来我,对吧?”来人却好像是已经猜到了杨小天的内心,脸上的恼怒一闪而逝,但转瞬间,脸上却再次带上了笑容,只不过这一抹笑容,眼底却是冷淡如霜。
“既然知道了,还这么熟悉的和我打招呼,看来当初我和你之间的仇,结的不浅吧?”对方表现如此淡然,杨小天也就懒得忽悠他了。家里童欣还在等着呢,还是战决的比较好。磨磨唧唧的,浪费的都是时间,而杨小天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了。
“还行吧,不过是被你耍了一次,而后又被你破坏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