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理。五均官的职责是:一,用成本价格收购滞销的五谷、布帛、丝棉等日用商品,保护生产者不受损失;二,各市在每季度中根据质量对商品定出上、中、下三种标准价格。如果商人售货超出市平均价格,就以平价强制抛售。如果物价低廉,则任其买卖,以防止囤积居奇,谋取暴利。五均官还负责对农民、小生产者的赊贷事务,百姓急需生活用钱,可借与工商之税,定期偿还,不取利息。百姓如果借款兴办产业,收取一成以下的利息,这就是“五均”、“赊货”。后王莽又采纳鲁匡的建议,实行“六院”,即由国家对酒、盐、铁、名山大泽、五均赊货以及铁布铜冶等工商事业实行统一管理。对于“六院”的意义,王莽是这样阐述的:'盐,食肴之将;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铁,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臧;五均赊货,百姓所取乎;铁布铜冶,通行有无,众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虽贵数倍,却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为了保证这一措施顺利施行,王莽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
当然,王莽的这种设想本意是好的,但是这种设想却不应该简单化。在腐败的社会中,执法官吏本身就是贪污中饱的社会蠹虫,根本就无法想象他们会忠于职守,为民造福。更失策的是,王莽在无任何有效手段进行监督的情况下,竟效法汉武帝以富商大贾为兴利之臣的做法。而这之中,便有姓伟、张长叔、薛子仲这几个最为著名的贪官。
各地方官员无不想巴结这三位朝中大臣,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富可敌国,更因为这些人都是王莽身边的红人。
安陆城中的相爷李纵乃这三人的至交,这无形之中便使李纵的身分地位大大地提高了。
李纵的相府仅次于安陆侯府,但有人传闻李纵比安陆侯更为富有,说到家财,李纵当可排在安陆郡的前三位,声名,却是排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