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到不安,真怕它马上瘫倒在地上断气。
以上便是这则新闻报道的内容。
大象之所以被本镇(即我居住的镇)领来饲养,也是因为其年老之故。镇郊的一座小动物园以经营困难为由关闭的时候,动物们都已通过动物经纪人之手转往全国各地。唯独这头象由于年纪太老而无法找到主顾,一来哪里的动物园中象的数量都绰绰有余,二来没一处动物园好事并充裕到足以接收一头似乎马上就心脏病发作死去的举步维艰的大象的程度。因此,这头象便在所有同伴荡然无存的形同废墟的动物园里无所事事地——当然也不是说它原来有什么事干——独自滞留三四个月之久。
无论动物园还是镇上,对此都相当头痛。动物园方面已将动物园旧址卖给了房地产商。房地商准备在此建造高层公寓,镇上也签发了开发许可证。象的处理越是长期拖而不决所付的利息越高。可是又不能把象杀掉。若是猴子或蝙蝠之类,倒也罢了。但杀一头大象太容易暴露目标。一旦真相大白,问题就非同小可。于是三方一起商量,达成了关于老年大象处置的协议。(1)象作为镇有财产免费领养;(2)收容象的设施由房地产商无偿提供;(3)饲养员工资由动物园方面负担。
这就是三方协议的内容。正好是一年前的事。
说起来,我从一开始便对“大象问题”怀有个人兴趣。大凡有关象的报道我统统剪了下来。还去旁听了镇议会讨论大象问题的会议。所以现在我才可以如此洒脱如此准确地叙述此事的发展过程。话也许有些罗嗦,但“大象问题”的处理很可能同大象失踪有相当密切的关系,还是容我记述下来为好。
当镇长签署了协议而即将领养大象之时,议会中以在野党为中心(在此之前我还真不知道镇议会中有什么在野党)掀起了反对运动。
“为什么本镇必须领养大象?”他们质问镇长。其主张可以归纳成以下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