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她的姿势到成为她的应声虫。陈南燕说是,他也说是,陈南燕说不是,他也不是。陈述客观环境时这么点难以令人察觉,只显得事实清楚毫无争议。审到后来牵涉到较多个人行为,李阿姨发现方枪枪在人称关系上的混乱,应该使用第三人称时方枪枪也使用第一人称。譬如:陈南燕说:“我掐他脖子”“我搬了椅子”。方枪枪也说“我掐他脖子”“我搬了椅子”。
他这么说并无意替陈南燕开脱,只是迷恋陈南燕说“我”时那个字的发音和由此包含的身份感。似乎“我”字是个复数,像“党员”“同志”或“群众”可以容纳两个人。
阿姨若用陈南燕名字代替人称指谓问他:“是不是陈南燕搬的椅子?”他就能明白回答:“是”;但再借用人称强调:“到底是谁搬的椅子——她还是你?”他又湖涂:“我”再后来,方枪枪这种人称颠倒发展到公开用第三人称指称自己:“他是自己走过去的。”“他没穿裤子。”等等。
唐阿姨先发现方枪枪这种不对和陈南燕之间的联系,方枪枪的一个纯粹女孩子的拢发动作引起了她的注意。接着她发现方枪枪一直站着丁字步,姿态几乎和他对面的陈南燕如出一辙。这两个孩子脸上挂的泪珠多少、下滴速度以及吸鼻涕的频率乃至呼吸次数更是惊人一致,一个如同另一个的翻版。唐姑娘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一下同意了老李的判断:方枪枪这孩子思想很不健康。
她插到两个孩子之间,挡住陈南燕,厉声对方枪枪说:方枪枪,你要端正态度。
我用陈南燕的声音小声说:错了,下次改。
这期间发生了一场混乱,用阿姨们的话说,一个误会。三堂会审还没完,到了晚饭时间。李阿姨去给其他小朋友开饭,留下唐阿姨一人在寝室里结案。逐一批评教育涉案小朋友,一个承认完错误走一个去吃饭。张燕生等几个孩子先得到解脱,陈南燕、陈北燕也陆续放掉。最后留下方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