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制造两人之间的仇怨这些事情,就那样一句话,把刘莽和詹姆斯的亦敌亦友的那种感觉给展示了出来。
这原本是詹姆斯和安东尼的新秀年的对决的推广,詹姆斯一开始并不是用来和科比较劲的,科比刚好在这年自己形象崩了,詹姆斯和安东尼的对立,原本是联盟想要的。
原本,除了中国市场之外,刘莽是联盟作为挑战科比的人选培养的,但科比自己作,看起来都快把自己的前途给毁了,不过这时候詹姆斯打出了符合甚至超越人们预期的表现,原本大卫-斯特恩还觉得等詹姆斯过两年成长起来,才能和刘莽、科比成为对手。
但是詹姆斯居然18岁刚进NBA就那么成熟,比起刘莽刚进NBA的时候都还要成熟,既然如此,大卫-斯特恩果断的选择了把刘莽和詹姆斯的对决推上舞台。
并且效果出乎大卫-斯特恩意料的好!
就和1991年总决赛魔神对决之前,大卫-斯特恩没有做过多的宣传,只是用了一个形容词——火炬。
而火炬这个词,也成了乔丹口中的传承的代表,后来的科比、詹姆斯都沿用了下来。
詹姆斯比科比更适合和刘莽对立,更能代表美国,他和美国大部分黑人一样,从小生活困苦,有着黑人想展示给人们看的他们自己本身却没有的顽强努力,最后终于成功进入NBA。
詹姆斯,就是美国梦的代表!比起被很多美国人视为夹心饼干的科比,詹姆斯更适合作为美国梦的代表。
因为联盟的推广运作很好,老鹰队和骑士队这场比赛,这场比赛的关注度一路飙升,本来是一场无关紧要的常规赛,却变得备受瞩目!
美国球迷因为大卫-斯特恩的一手好推广,自然而然的把这次比赛当成了中美两国最强的新生代球员的对决!
刘莽在前两年打完后,就有了新生代球星第一人的称号,由于之前三年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