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两声巨响,两辆翻倒的卡车,变成了两团熊熊燃烧的烈火,周围的黑人,再次哭爹喊娘。
“叫你们嚣张。”
马烈冷笑了一下,启动二手越野车向前开去。
又过了大半个小时,马烈来到卡鲁镇。进入镇子的时候,有些黑人看到他只有一个人,便五六个人一伙冲过来,想要拦路打劫,结果全被马烈废了双腿。
“贫穷、落后,果然就是原罪啊。”
马烈感慨了一句,开着车前往与狼群佣兵团约好的地点。
狼群佣兵团的人已经先到了,看到马烈的越野车前来,立即纷纷拿起枪向这边瞄准,而且大声喝问。
“来者何人?”
“停车,下车!”
“停下来,否则我们要开枪了。”
“……”
马烈把猴头面具戴上,起身下车,扬声说道:“我是顾婉晴派来的,我是马龙,你们谁是火玫瑰?”
这话一出,那些持枪的大汉往两边散开,一个身材火爆,穿着迷彩服的女人越众而出。
一看到她,马烈差点忍不住要吹口哨。
听到火玫瑰这个名号,马烈就曾猜想过狼群佣兵团这次任务的领头者是个女人,可却没想到,竟然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
她的姿色,与范兵兵、杨密一个档次,她的身材前凸后翘,比范兵兵、杨密的身材都好。
也就是说,如果不考虑名气加成,范兵兵、杨密都被这女人比了下去。
当然,这女人也有不够好的地方,那就是她的皮肤不是很白,而是健康的小麦色,这一点不是很符合国人的审美。不过这种肤色配上一身迷彩服,更显得英姿勃勃,同时让男人生出很强的征服欲。
火玫瑰把马烈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冷冷说道:“你说你是顾婉晴派来的?证明你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