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给上上下下几房俱送去一些,自然了,子文哪里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去送。宜萱的意图是叫玉簪借机告诉子文。与他明日巳时约在京西郊的妙峰山相见。
具体地点宜萱没说。反正以三首的嗅觉能力,肯定能寻觅到。
翌日。
妙峰山也是个好地方,这里的娘娘庙中供奉佛、道、儒、俗各路神灵。风景亦是绝佳,因此游人如织,堪比四九城的繁华。这里更美的风景,这里的玫瑰谷。有万亩玫瑰,宫里制作的胭脂。用的便是妙峰山的玫瑰花。可惜现在早已过了玫瑰盛开的季节,因此玫瑰谷倒是一片空落落的。
宜萱安心寻了谷中小河边一个石亭子等候,只等被人闻着味寻上来即可。
想到此,宜萱忍不住暗自嘀咕:“我怎么好像是块被狗盯上的骨头……?”
正在为她添茶的玉簪不由一愣。“您说什么?什么狗啊骨头的?”
宜萱抽了抽嘴角,摆手道:“没什么……”——此刻玉簪早已将其他人遣散一旁,只留她自己近身伺候。
玉簪笑眯眯道:“这玫瑰谷真是个好地方。安安静静,没人打扰。”
看到玉簪那副暧昧的眼神。宜萱不由浑身起了鸡皮疙瘩,额……这回她真的是有正事儿啊,不是来幽会美男的!不过想到玉簪肯定不会信这些解释,宜萱也就识趣的闭上嘴巴了。果然玉簪还是没嫁人的时候乖巧听话,如今已然是冒坏水了。
不过……这点小坏,她很喜欢!
这时候,玉簪突然指着前方小路道:“公主快看!前头有一人一骑!只怕就是徽三爷了!”
宜萱忙凝眸望去,的确是雪白色的伊犁马,是子文的座骑没错,而马上的人,换下了素白的孝服,穿着一身玉石蓝色袍褂,依稀是高丽布的料子,是寻常中等人家常用的衣料,上头无半点纹饰,只外披着一件竹青色杭细斗篷,他正悠然骑在背上,徐徐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