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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陶瓷罐(4 / 6)

等等,唐朝开始,有些人开始称合同,而北宋时期,也就是李初现在,这个东西有了个新的名字,叫‘千照’;

这不过比之后世合同而言,相对比较简单,没有后世那种一条条各种防范措施。

而且,还得要报备官府,经官府的人查详无误,公平公正之后,才能签署,并且产生法律效应。当然,私下签订也可以,只要是公平公正,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只是,这种很难得到保障。

并且,宋朝在千照上,还可以进行反悔。

三日之内,如发现所签署的千照有瑕疵,可以进行反悔。

这种千照,大多应用于家奴、牲畜买卖,当然,你要东西没问题,你却谎称有问题,被官府查到了,得鞭笞四十!

李初这份千照内容太多,而且非常的新颖,很多地方郑老都不太能看懂,于是郑大爷带着大儿子同李初一起去官府,让官府验证。

在去官府验证之前,郑大爷先带着两个儿子把窑给烧热。

李初要求的时间很紧急,可烧窑这个,却是急也急不来的,如果有些时间没开工了,还得先把窑烧起来,烧两三天烧热他,这才能将瓷器胚胎放进去烧。

陪着郑大爷将窑烧起来后,这才前往官府,郑大爷的大儿子也跟着一同前行。

官府,这个时候有三种。

第一种是去襄城县,交给知县的主簿。

第二种是交给里正。

而这第三种,则是巡检司!

一县最大的长官,是衙门里的知县,再然后是县丞,县丞下面是主簿跟县尉,这里面,主簿跟县尉,只负责管县城内的事。

而乡下这边,则归里正和巡检司。

北宋,是没有镇长的。

里正,可以处理镇长的事情,前提这个镇,得在你这个里正的范围内。

巡检司,也可以处理镇子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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