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钥匙,跟福伯打了声招呼,她就开车走了。
傅绍骞在楼上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疾步到阳台上一看,只看到一个黑色的车屁股如火箭般冲出去,想到她那个脚,他就脸一沉,下楼,福伯正从外面开门进来,傅绍骞问:“福伯,唐末晚去哪里?”
福伯摇头:“唐小姐没说,只说有急事想用一下车,我就把钥匙给她了。”
“她那个脚,怎么开车?”傅绍骞不禁气结,踩油门踩刹车都是需要右脚的,稍有差池,后果就不堪设想。
福伯一愣。
傅绍骞已经拿了车钥匙去了车库。
等他到车库,看到某个空荡荡的角落里,顿时身体僵硬,放在那里的自行车,谁敢动?
除了那个不怕死的女人外,他真的想不出第二个人来了。
不过当务之急是跟上去。上车,发动车子,如旋风般追去。
要说人的潜力真的是非常大的,因为心系在江边的张晓曼,唐末晚居然忘了脚上的伤,稳稳当当的换着刹车和油门,一路来到宽阔的主马路上,刚遇上一个红灯,车停,她喘了一口气,拿起手机看了看,才发现过去十几分钟了。
该死的,此时脚上的疼痛也开始蔓延,她这才想起自己的脚并不能开车。
但都到了这个份上了,她只有硬着头皮往前冲。
傅绍骞想追上来,又只看到唐末晚一个车尾巴,他被再次拦截在一个红灯后,下面想等他继续追得时候,她早已不见了踪影。
从别墅出来是只有一条路,所以好追,现在道路四通八达的,他要去哪里找?
他索性将车停在了路边,打开了gps定位系统,又打了电话……状大乐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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