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实意的那种。
他的赌瘾,已经达到了无法控制的,都属于病态范畴的那种程度了。
他的赌瘾,不但让自己还算是正常的家庭条件,成功的转变成了赤贫的状态,在后期的越赌越收不住的岁月中。
他先是将自己的小妹给卖了出去,然后又成功的将自己那半老徐娘的母亲,也给典当了出去。
简直就成为了街坊四邻口中的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典范。
属于那种人人得以诛之的,恶人之流了。
不对,可能连恶人都不屑与之为伍,在后期委托人没钱之后,他就去偷,被抓了之后,投入衙门大牢的时候,和他关在一个监房的人,都没人搭理他的地步。
就这样在抓抓放放的过程中,倒霉的原主,身上所涉及的偷窃的款项,也是越积累越多。
从一开始的五文十文,逐次积累,到最后,衙役们再抓到他的时候,堂内的主簿都觉得他脸熟的有些讨厌了。
就将他历次所涉及到的偷盗的赃款这么一累计,就发现他偷盗的财务,已经达到了三匹绢以上的程度了。
这就好办了啊。
法律明确规定,超过三匹绢的,就被称为大贼,立刻收监,押入大牢,上报朝廷有关部门之后,在规定的十日内,无需通知,自行问斩了。
知道这个时候,浑浑噩噩的委托人,才真正的清醒了过来。
而在断头之前,挎着篮子给他送最后一口酒的,是他那个看起来凄苦不堪的被他典掉的老娘。
直到那个时候,他才明白,他那泼辣的娘之所以乖乖的被他典掉还债,究其根本,还是对他浪子回头有着些许的希望。
可是这时候的委托人却是知道,一切都晚了。
他对于赌博的渴望,那简直就是深入骨髓。
如果当初,第一次他去扑买的时候,有人能够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