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与内间相隔的门户招了招手,那扇朴素的门便被人打开,露出一张怯生生的脸。吕徵拧眉一瞧,眼见发现那个面红齿白的俊俏小厮是个女儿身,个头也不高,身子很干瘦,唯独那张脸底子极好。若是好生养得圆润一些,五官再长开,必然是个倾城佳人。
“夫人这是……”
“过来,快点见过先生。”这位夫人冲着孩子招手,拉着孩子道,“不瞒先生的话,这孩子是奴家与先夫所生,当年南蛮之祸,先夫举家迁徙却遭遇意外,不幸身亡。为了避祸,奴家不得已将孩子藏起,孤身一人引开南蛮贼人……后来……后来碰见了如今这位,孩子才被奴家接了回来。只是他气性大,但凡有些风吹草动便动怒,奴家不得已,便谎称孩子是侄女儿。为了留住娘家一脉骨血,留在身边给口饭吃。前些年倒也好好的,只是孩子越长大越大,这害人的脸也随了奴家,近些日子更是……因此……不得已……奴家只好替她寻个出路……”
吕徵何等聪明,一听便知妇人碰见了什么,眼眸深处掠过一丝厌恶。
按照这位夫人所言,当年丈夫早上刚遇难,她被南蛮掠走,半道又被安慛的结义兄弟救下,强行带回帐中占有。面对这些遭遇,她倒是坚强活了下来,抚养女儿。万万没想到女儿相貌随了她和先夫的优点,比她底子更好,如今年纪越长,居然让安慛那位结义兄弟瞧上了。
“她多大了?”
夫人道,“已是金钗之年。”
“十二岁?”
吕徵很是惊愕,眼前这个干瘦的丫头,瞧着顶多才九岁十岁的样子。
瞧她瘦巴巴的样子,眼睛显得格外得大,头发枯黄稀疏。
只是,美人在骨不在皮,哪怕这样,她也依旧出色。
夫人苦笑道,“两年前,他瞧着这孩子便有了心思,只是碍于年岁太小,面色稚嫩不好做什么,未曾出手。先夫便只有这么一缕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