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实事,此等忠勇之士当重重褒奖,以彰我大明赏罚分明之意。天下人看了,必然群起效之……”
格毙洪太,这份功劳已大到了天上去,加官进爵是肯定的,就算是破格提拔重用也不为过。一来是为了酬功,同时也准备把李吴山树立成为一个榜样式的标杆人物,给全天下的忠勇之士看看,表达出一个清晰的意思——只要真心为朝廷做事,朝廷定然不吝封赏。
“那李氏吴山者,是个什么出身呀?”
“回万岁的问,那李吴山没有出身,只是个白丁。在乡下有些田产,捐了个分巡武备的微末官职而已”
白丁?
白丁好啊。
一介白丁,正好提拔。
这种人出身很低,又没有受到官场陈腐习气的沾染,更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便如浑金璞玉一般,一旦提拔起来必然感恩戴德加倍的报效朝廷。
“着吏科议一议,给个合适的封赏。”崇祯皇帝虽贵为大明之主,但很多事情也不能做到一言而决。给李吴山什么样的封赏还得按照朝廷体制进行:“朕意高封厚赏,莫寒了天心忠勇之士的心。”
“是。”
就这样,给李吴山议功论赏的程序就正式启动了。
吏科大大小小十几个官员,一连议了五七日,最终还是没有能够拿出一个章程。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李吴山的身份太过于特殊了。
他不是正经的科举出身,又是因战功受赏,很难进入比较清贵的文官系统。若是按照朝廷体制遵循以往的旧历,充其量也就是升半品一级,弄个相当于千户的武官职位而已。
这倒不是说什么功高赏薄,而是因为李吴山的那个分巡武备的官职是捐来的。捐官有一个上限,尤其是地方武职,更是限制的厉害。
最终,吏科又把皮球踢给了崇祯皇帝,由皇帝本人“圣意天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