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单说他手中的武器。我肯定就不是他的对手。况且几米之内,还有十来个他的同伴,我斗得过一个,却斗不过十个。
我劫后余生,趴在地上,大口喘着气,因为刚才身上绷得太紧,这时只感觉浑身的肌肉酸疼,腿脚有些发软使不上力。
稍稍缓了一下,我贴着地面爬出了土沟。抬头只看见那几个人大声叽里咕噜的叫着,猫着腰,散开了朝着山坡上的一片树林跑过去。不时往停下往那里打上两枪。
将这十几个人的注意力都被集中到了那一点,没人看到我。我四下扫了一下,看到了旁边一个死去的雇佣兵手边的美制小卡手枪,爬了过去捡了起来,趴在地上隐蔽在尸体后边。
林子里有人不时射出子弹,围过去的人却一个接一个中枪倒下。但究竟是谁在跟他们交火。因为离得远,树林里又很暗,我根本看不清楚。而围过去的这几个人的手明显潮得很,只是盲目的往树林里开枪,却跟本打不中目标。最后几个人追进了树林,留下了两个人看着几个没了战斗力的伤员,在树林外掩护,。
我往枪里推上了子弹,眯起眼,准星圈住了一个留在外边的人。虽然不知道林子里正跟这伙人交战干的是谁,但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只有结成最为广泛的统一战线,才能战胜凶残而又强大的敌人。
树林里的枪声仍在继续,而且越来越急,越来越密。林子外边的两个人紧张的听着树林里的动静,全然不知道我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们的一个,死神正在慢慢降临。
在这,只要枪法够好。那么根本不用征求当事人的同意,你就可以决定他人的生死,如此大好的机会,我心中不停的对自己说着“开枪!开枪”,仍是迟迟不能扣下扳机。不知是害怕还是不忍,我只知道如果这枪打中了。那就是我第一次杀人。
之前我的确也曾经有过想要对某人痛下杀手的时刻,在暗夜之前留在香港的据点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