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品牌,对他来说,不是能力不足,而是时间不够。
莫氏集团是现在的商业翘楚,它要是下定决心想要跟谁过不去,那是有绝对的资本,即使对于莫氏来说会是巨大的损失,但是先死的,一定会是对手。
虽然叶天临从来不觉得自己比莫绍庭这样子的富二代差在哪里,但是就目前的形势来看,莫氏集团要是真的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地趁火打劫,自己和盛天必然将死无葬身之地。
那自己这六年来的隐忍、屈辱,自己所舍弃掉的一切,包括白慕嫣所承受的伤害,就将全部都付之一炬。叶天临不甘心。
自己当初会和白慕嫣分开,就是因为自己想要给白慕嫣一个更加光明美好的未来,等到时机成熟,再跟她结婚。如果现在失去了盛天,那么一切就相当于全部回归到了原点,这六年的时间都白过了,他跟白慕嫣的感情也都白白被消耗了,自己依然是什么都没有,甚至要比自己当初选择自己奋斗的后果更加糟糕。
因为现在自己已经声名狼藉,不是说奋斗就能够被给予机会去奋斗的了,又招惹了像莫绍庭这样心胸狭窄又自大自负的富二代们,他们一定不会轻易放过自己,逮着机会一定会践踏自己,报复自己。
总而言之,如果现在自己损失掉了盛天,也就相当于赔掉了自己的一生。自己一生的荣华富贵,甚至有可能连最后赢回白慕嫣的心的资本都没有了。
所以无论如何,盛天集团都不能够出事。
“其实我要的很简单,只要叶总不在白慕嫣的面前再出现,我就不会把盛天怎么样,毕竟在生意场上,我也不喜欢凭白无故多出来一个宿敌,这对莫氏未来的发展来说,多多少少都会产生阻碍。只是如果叶总冥顽不灵,非要坚持螳臂当车的话,那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说过,为了白慕嫣,我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也什么都豁的出去。”
莫绍庭抬起头来,眼神犹如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