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的时候。
约翰跟方鹏就像兄弟一样,或许他们平时都不怎么联络,可是当有什么难处的时候,正像约翰所说的那样,他们立刻就会想到对方,因为只有他们才能解决任何问题。
也许约翰的身手没有方鹏好,也许他的机智比不过方鹏,但是方鹏如果是一把枪,那么约翰至少就是这把枪的扳机。他至少能让方鹏在最佳的时机和状态中让方鹏发射。
直到这个时候,方鹏才安下心来,他吩咐下属给自己订了一张去纽约的机票。然后让所有的能利用的下属,都去纽约集结、但是没有通知邓猛。
毕竟,“哈迪斯侍卫”是这个世界上除了“黑寡妇”最为可怕的杀手机构。一个集结了这个世界上最为可怕杀手的集团,这样一个组织的危险程度,完全不下去对付一只训练有素的特种部队。方鹏可不想邓猛在这场行动中出什么事,因为他对武功的熟悉虽然略强于自己,但是对于枪枝和现代器械的熟练程度,跟自己就完全不能比了,他不想他出什么问题。
所有的信息都透露出一个结果,哈迪斯侍卫的总部就在纽约。虽然这个组织狡猾得要死,总部每年都会更换地址,但他们毕竟会有一个处理一应事情的落脚点,比如此时的纽约。
纽约不仅是美国最大的城市,也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纽约是纽约都会区的核心,为了与其所在的纽约州相区分,所以便被称为纽约市。纽约位于美国东海岸的东北部,是美国人口最多的城市,也是个多族裔聚居的多元化城市。
一般来说,这种复杂而巨大的城市,往往都是这种神秘机构的理想先址之处。因为这样的城市,有着各种各样的人种和文化,任何不和谐的东西都能在这理想的融合。而像“哈迪斯侍卫”这样的杀手组织,成员可谓五花八门,在这种在方根本就不会让人感受任何异常。
现在摆在方鹏面前的问题就是,这个组织的具体地址在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