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动机,而是剥皮的动机。假设凶手是她,那她为什么要剥下侯小兰的人皮么?难道仅仅只是挂在自己的墙壁上观赏?”
程卫风补充了一句:“还真别说,这样的心理变态还是挺多的。我去年在东海的时候就遇到过这么一人,他唯独偏爱女人股沟和尾椎骨那个‘丫’字型的部位,连续杀了四个女人,都将她们那个部位的人皮剥了下来,然后缝在自己的枕头上,说这样每天都能触碰到那最令他迷醉的地方。”
“有因就有果,她看上侯小兰的肌肤白嫩为因,但是剥皮却不是果。”
程慕晴很聪明,她从我的话里很快就听出了问题所在,当即说:“那什么是果?”
我发现,自己现在的思维和说法方式跟我师父越来越像了,这个时候还卖了一个关子,对着两人说:“你们都应该知道《聊斋》里的‘画皮’吧?”
两人对视一眼,程慕晴则是微微拧着眉心说:“你的意思是,那个叶美兮还会将侯小兰的人皮穿上!?”
我耸耸肩,说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程慕晴则对我将目标很快就锁定叶美兮感到有些不解,就开口问我原因。
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给出一个确切地答案,总不能说是直觉。她是警察,破案抓人靠的肯定不是直觉;而我是猎人,在茂密山林狩猎,并且跟猛兽斗智斗勇,除了过硬的身体素质和丰富的狩猎经验之外,还有一部分靠的就是直觉本能。
“程队,我们现在去哪?”开车的是一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年轻男警官,长相不赖,清秀的脸上隐隐流露出一丝刚正之色。
程卫风正要说话,程慕晴则是转头看向我:“你打算怎么对付叶美兮?”
“很简单啊,直接摆放她家,电视里面你们刑警不是可以直接敲人家门么?就算她三流演员,有点小名气,只要工作证一出,她也要乖乖请你们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