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崇抬头看天,心头暗想,干黄鼠狼那次直觉多好用啊。
这次都转悠了这么多天,直觉竟还没触发,那一定是我做得不够,观察和收集的信息还不够多。
刘向林叼着根烟,一如往常的坐在临江镇街口,呆呆看着街口旁的乡路岔道。
他满脸通红,眼睛也红,里面尽是松花般的血丝。
他嘴里的烟都烧到了烟蒂,散发出过滤嘴被点燃的焦臭味。
在他的脚下扔满了烧透的烟头,不太合身的裤脚下露出两条瘦骨嶙峋的长毛小腿,
他的小腿边,还稀稀拉拉倒着两三个二锅头空瓶子。
他眼窝深陷,颧骨突出。
短短一年时间过去,身高一米八许的刘屠夫原本壮硕的身躯,如今已变得骨瘦如柴,风吹可倒。
他看着的这条乡路岔道,是从临江镇小放学后回家到镇街的必经之路。
在这三百六十五天里,刘向林每天一大清早就会来这儿坐着,直到日落西斜,他的老父亲冲过来狠狠给他两耳光,才能把魂不守舍的他拉回去。
镇上的人时不时会过来与他聊聊天,他总是聊着聊着就哭了。
“我好后悔。”
“我明明每天都接儿子放学的。”
“我不该听他的。”
“他说他八岁了,可以自己上学放学了。”
“我就只让他自己走了三天,怎么人就没了……”
“没了啊!”
他翻来覆去总是这些话。
至于他的老婆,那个可怜的女人已被公费医疗送去精神病院了。
嘎吱一声响,沈崇的车停在这路口。
沈崇下车时,一眼便看到这个明明与自己同龄,看起来却仿佛四十岁重症病人的男人。
他几乎不敢相认。
“大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