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方明却是摇头:“我宋家已有战马渠道,飞马牧场不过锦上添花,成则欣然,败亦不甚可惜……我此次来,却是另有要事!”
“另有要事?”
商清雅一震,旋即接触到方明似乎带着火热的目光,脸上不由一红,微微低下头去,芳心却是不争气地狂跳几下。
“不错!关系宋某一生的要事!”
方明环视一圈,旋即大声道:“便是宋某要向场主求婚!还望清雅不以本人粗鄙,委身下嫁!”
“求亲?!”
霎时间,满堂皆惊,商清雅更是玉面飞霞,头都差点抬不起来。
方明脸色郑重,却是巍然不动。
娶商清雅为妻,自然是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
反正他才不会像原著中的宋缺那么自虐,娶个丑女为妻,表明对女色婚姻方面已经彻底失望,从此抛下一切,立志刀道。
这种精神虽然可歌可泣,可嘉可奖,但要方明自己来,却是万死都不干的。
而以他现在的权势、地位,一般的绝色也是予取予求,但真正气质、聪慧俱佳,乃至身份地位与他般配的,却也没有几个。
梵清惠、碧秀心、祝玉妍之流,心机太过深重,美则美矣,但最多当个外宅小妾,真要娶进家门,那纯粹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至于尚秀芳之母尚明月?方明已经将明月的养父岳山宰了,还指望别人委身下嫁?不怕睡到半夜吃刀子么?
而如若再加上一个地理,血脉因素的话,可选择范围就更小了。
选来选去,也就一个商清雅颇为符合要求。
方明一向以行动派自居。
这次甩开四大圣僧之后,当即便来飞马牧场求亲,乃是一举两得。
岭南宋家在原著中之所以无法插手天下,便是距离太远,难以企及,而这次若与飞马牧场强强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