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一被我抓住,立时失声叫了起来:“那不能算是我杀他的,不能。”
辛尼的神情如此慌乱,以致我不忍再对他厉声呵责,但由于他在不断挣扎,所以我也并不放开他,只是用另一双手在他的脸上轻轻拍两下:“镇定点,辛尼,镇定点,你做了些什么?”我还怕他不明白我的意思,又补充了一句:‘你对他做了些什么?”
辛尼吞了一口口水:“没有什么,在他……这里……”他先指柏莱的尸体,又指了自己左乳附近的位置,继续道:“刺了一刀!”
辛尼所指的那个部位,正是一个正常人的心脏部分!而辛尼说“只不过在他这里刺了一刀”,“只不过”!辛尼真是杀人凶手,柏莱是他杀死的了!
事情发展到这一地步,那是我无论如何料不到的。辛尼自称是柏莱的最好朋友,可是他却在柏莱的心脏上刺了一刀,杀死了柏莱!
刹那之间,我的脑筋十分混乱,想到了很多事情,自己以为已抓到了一点头绪。辛尼是嬉皮士,柏莱也是。嘻皮士之间,有很多肮脏的。不但是吸大麻,性关系混乱,也有不少嬉皮士是同性恋者。
我初步料定,辛尼和柏莱可能有同性恋的关系,而因为某一原因,辛尼将柏莱杀死了!而且从目前的情形来看,辛尼的精神状态,在一种十分混乱的情形之中。
当我在迅速思索之际,辛尼又连问了几次:“算不算我杀了他?”
我吸了一口气:“你说呢?”
辛尼苦笑了一下:“我和柏莱是同学,我们都是学医的,我们全知道,在这里——”他又在那部位指了一指:“若刺上一刀的话,一定可以达到目的!”
我再吸了一口气:“是的、你达到了目的,你杀了柏莱!”
我这样说,是完全根据辛尼所讲的话而作的结论。而且这个结论。可以说是再正常也没有,叫任何人来下结论,都是一样。